二、實習對象:
現就讀於國內外大學院校(含研究所),對博物館經營管理、科技教育、典藏研究、展示規劃及相關實務訓練有特別需要及興趣者,均可向本館人事室提出申請。
三、實習期限及出勤時間: (一)實習時數不得少於25天(200小時),期限以一至三個月內實習完畢為原則,如有特殊情形,得由實習單位視需要簽奉館長核准後辦理。 (二)出勤時間如下
四、需求名額與實習內容: 請參閱附件二:110年暑假實習生需求調查表
五、申請方法 (一)填寫申請書乙份(附件三)。 (二)自傳,不限格式。 (三)實習計畫(含實習目標、項目、方法、期間、預定前往部門及預期成果等),不限格式。 (四)學校職發中心將統一發文,敬請有興趣的同學於110年04月30日(五)下午17:00前,將相關申請資料以電子檔寄至wen02@stu.edu.tw,標題為「申請科工館110年度暑期實習+學號」,資料缺一不可,逾期不候。 六、其他
(一)實習時請注意服裝儀容,與其他實習生應相互配合、支援,對觀眾隨時保持和藹、親切態度,館內公共空間及執勤時禁止飲食,並確實填寫每週實習工作表(如附表七),於每週日或週一下班前交給各組輔導人員彙整。
(二)實習生於本館實習期間,本館提供實習生下列優惠:
1.提供每位實習生四張本館展示廳招待券。
2.提供每位實習生二張本館大銀幕電影院招待券。
(三)實習生於本館實習期間,皆不支給任何報酬(薪資、和津貼)及不供宿,並由本館投保必要之保險。
(四)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以不違返本館相關規定或學校規定辦理。
(五)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本館將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本館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
實習生實施計畫、申請書如附件 ———————————————————— 承辦單位: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實習聯絡人:林昱廷 洽詢電話:07-3800089 轉分機8411 E-mail:amber@mail.nstm.gov.tw
填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