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實習訊息】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111年寒假實習計劃~開始授理申請~
一、 目的
為增進大學校院學生檔案管理實務經驗,培育相關領域人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每年提供名額以資實習,特訂定本須知。
二、 對象
國內各大專院校系所之本國籍在校學生。
三、 實習日期
依本局公告為主,111年1月17日起至2月11日止
四、申請程序
(一) 填寫申請表(含自傳)、實習計畫書及歷年在校成績單影本(如附件三)
(二)學校職發中心將彙整實習生之申請資料,統一發文至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請有興趣申請實習的同學們,於110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將個人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紙本送至職發中心,逾期不授理。
(三) 本局收受各大專院校之實習申請表後,依學生填寫申請實習單元(申請人可依實習課程要求及個人興趣選擇實習單元至多2項)、自傳內容、相關學經歷條件,並符合錄取條件限制,經本局甄審後,決定實習生錄取名單,排定實習單位。
(四) 錄取名單預定於12月下旬前核定,公布於本館官網(http://www.nmmba.gov.tw/),公告後請自行上網查看,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
1、不提供報酬(薪資、交通費、膳食及意外保險等補助)及住宿場所。
2、實習期滿依規定發給實習證書。
111年實習生申請相關資訊,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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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聯絡人:鄭岷珍小姐
電話:02-89953520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