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實習訊息」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111年度暑期實習計畫」~開始受理申請
一、目的:
為培育藝術管理及文化行政之人才,提供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實務實習之機會。
二、實習時間:
111年7月1日至 111年8月31日止。
三、實習單位及名額
實習內容請詳閱附件暑期實習生名額表(參閱附件一),總需求名額共86名
四、申請流程:
1、填寫111年度暑期實習申請表(詳如附件二)。
2、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在學證明文件或含有當期學年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正影本、實習計畫書(500字為原則)各乙份。
3、填寫線上google表單: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111年度暑期實習生申請表
4、請使用專用信封封面,並確認資料齊全無誤後,於111年3月31日截止日前寄至新北市文化局,逾時不受理。
備註:
1.實習期間由實習單位提供保險。
2.實習學生應接受指導員之督,使用設備、文案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實習期間取得資料或文件(含實習 心得 )未獲實習單位同意,擅自對外發表者,本局得依法追究責任。
3.實習學生不得遲到早退,並按時簽到退,如需請假應填具假單交予指導員 ,受理單位辦理請假完成,始得請假,請假時數不得列入實習時數計算 ,詳細請參閱本局實習作業要點。
請參閱111年度名額表、申請表等資訊,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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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