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實習訊息】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1年暑期實習計畫~開始授理申請  

一、目的: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為培育博物館經營管理、科技教育、典藏研究及展示規劃之人才,並促進本館與學術機構之交流,提供國內外大學院校在校學生及研究生至本館實習機會。

 

二、實習對象:

現就讀於國內外大學院校(含研究所),對博物館經營管理、科技教育、典藏研究、展示規劃及相關實務訓練有特別需要及興趣者,均可向本館人事室提出申請。

三、實習期限及出勤時間:
(一)實習時數不得少於25天(200小時),期限以一至三個月內實習完畢為原則,如有特殊情形,得由實習單位視需要簽奉館長核准後辦理。
(二)出勤時間如下

1.原則為每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實習單位得視需求調整,並應簽到退或以刷卡方式辦理(如附表一)。

2.為配合業務需要,實習單位得視情形,於實習時數不得少於200小時之原則下規範實習生採彈性及輪休方式出勤,惟仍需比照勞工休假原則給予適時休息

四、需求名額與實習內容:          
請參閱附件二:111年暑假實習生需求調查表
五、申請方法
(一)填寫申請書乙份(附件三)。
(二)自傳,不限格式。
(三)實習計畫(含實習目標、項目、方法、期間、預定前往部門及預期成果等),不限格式。
(四)學校職發中心將統一發文,敬請有興趣的同學於111年04月29日(五)下午17:00前,將相關申請資料以電子檔寄至wen02@stu.edu.tw,標題為「申請科工館111年暑期實習+學號」,資料缺一不可,逾期不候。

 

六、其他

(一)實習時請注意服裝儀容,與其他實習生應相互配合、支援,對觀眾隨時保持和藹、親切態度,館內公共空間及執勤時禁止飲食,並確實填寫每週實習工作表(如附表七),於每週日或週一下班前交給各組輔導人員彙整。

(二)實習生於本館實習期間,本館提供實習生下列優惠:

1.提供每位實習生四張本館展示廳招待券。

2.提供每位實習生二張本館大銀幕電影院招待券。

(三)實習生於本館實習期間,皆不支給任何報酬(薪資、和津貼)及不供宿,並由本館投保必要之保險。

(四)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以不違返本館相關規定或學校規定辦理。

(五)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本館將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本館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

實習生實施計畫、申請書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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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實習聯絡人:許東家 
洽詢電話:07-3800089 轉分機8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