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工讀訊息」新竹市政府111年度大專青年及特定對象家庭學生 公部門暑期工讀~開始受理申請

 

一、目的:

為協助新竹市青年學生提早學習職場經驗及規劃個人生涯,提供本市青年學生至本府各局處及所屬機關職場體驗,使學生認識公部門工作環境及公共服務的性質,增進職業性向探索機會,建立職涯發展的觀念,並培養正確職場工作觀及充實職場所需技能。
 

二、工讀期程:自111年7月1日(或實際進用日)至111年8月22日止。
 

三、工讀名額:
大專青年學生:96名。
特定對象家庭學生:7名

 

四、申請資格及待遇福利:請參閱計畫簡章

五、工讀地點:本府各局處及所屬機關,詳如「人力需求表」(本簡章附件1)。

六、報名方式與日期:

(一)報名期間:公告日起至111年4月29日(星期五)止;採紙本報名方式,依報名資料郵戳日期為憑,逾時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報名表以紙本收件,採親自送達(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或郵寄掛號報名。請填妥報名表(如附件2、3,可至本府勞工處網站下載電子版報名簡章http://dep-labor.hccg.gov.tw,或至各區公所社政課索紙本報名簡章),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親送或郵寄掛號至:30050新竹市國華街69號5樓,新竹市政府勞工處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新竹市政府111年度暑期工讀」欲採郵寄掛報名者,依報名資料郵戳日期為憑,逾截止日(4月29日止)不受理。

2.報名應檢附資料:

(1)職缺志願序暨報名表:如本簡章附件2,請附填寫完整並由本人簽名之報名表。

(2)身分證影本:檢附身分證正反面之影本,或戶籍腾本等可茲證明設籍地址之證明資料。

(3)學生證影本或110年度第2期在證明資料:檢附蓋有110 學年第2 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無註冊章者,請檢附在學證明,或由學校註冊組於學生證影本上蓋上「110 學年第2 學期註冊章」。

(4)其他相關證照文件資料之影本。

3.本簡章電子可至「新竹市政府勞工處官方網站」首頁(網址:http://dep-labor.hccg.gov.tw)/「檔案下載」處下載。

4.報名表請確實填寫有效Email信箱及聯絡電話;補件通知等作業將以Email或電話方式聯繫。如因資料錯誤、手機未開機或等個人因素,未能即時補件或參與遴選視同放棄參與計畫資格。

(三)補件規定:

報名資料若有缺漏,將以Email 或電話通知補件,並於111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完成補件。逾期未補件或聯絡資料錯誤、手機未開機致聯絡不上等個人因素,致未能及時聯絡補件,視為資格不符。

七、進用人員遴選機制:

(一)本計畫進用人員之遴選機制,將於111年5月13日(星期五)前,與「符合資格名單」併同公告於「新竹市政府勞工處網站」首頁。

(二)聯合面試方式:

1.面試時間:111年5月21日(星期六)。

2.面試地點:新竹市身障就業綜合大樓(新竹市龍山西路99 號5 樓)。

3.相關面試事宜與「符合資格名單」併同公告。

(三)面試報到應攜帶證明文件:(未攜帶者不得入場面試)
1.國民身分證正本,核對後退還。

2.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正本,核對後退還。
 

八、錄取名單於111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公告於新竹市政府勞工處網站
(http://dep-abor.hccg.gov.tw/)。

簡章、活動海報及職缺一覽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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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詢單位:勞工處青年發展科
服務電話:03-532-4900分機16、03-535-3007
服務時間:上午8時30分下午5時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