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實習訊息】桃園市立美術館111年實習生招募計畫,開始授理申請

一、對象:

凡國內外各大專院校以上就讀科系與本館業務相關,並具備中文聽說讀寫能力者,且對美術館展覽規劃、教育推廣、研究典藏及經營管理等相關實務訓練有興趣之在學生,得向本館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以義務性質至館實習

二、實習期間與時數
1.暑期實習以每年7至8月為主。
2.實習總時數200小時(約25天,一天八小時)。

三、申請所需資料:
1.填寫桃園市立美術館實習申請表。
2.就讀學校公函或教授簽名推薦函一封
3.實習計畫(述明在學所學與預定學習之本館實務之關係以及實習目標,限800至1,000字左右)
4.學經歷證明文件,含獎懲資料。
5.歷年學業成績單。
6.身分證、學生證影本。
7.一吋半身照片兩張。
備齊以上資料並至桃園市立美術館線上報名,並於111年6月17日前以寄送或親送紙本方式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至桃園市立美術館: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
經書面審查通過者,依申請人實習志願順序安排遴選,必要時通知電訪或面談;通過者另函通知來館實習。

四、津貼與保險
1. 實習生為義務實習,不享有任何福利及誤餐補助,在館實習期間應接受本館之督導與考核。
2. 學生實習期間,本館提供意外傷害保險。

五、注意事項:
1. 實習生報到時間、地點、課程資料將另發文通知錄取學生。
2. 經本辦法錄取之實習生及其所屬學校,共同簽署實習合約書。

實習作業要點及申請表,參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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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桃園市立美術館
聯絡電話:03-2868668分機8006
地址:臺南市官田區大崎66號
官網:https://documentary.tnnua.edu.tw/
電子郵件:em3115@tnnu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