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實習訊息】財團法人新北市文化基金會112年大專校院實習生招募~開始受理申請
一、目的:
本會為培育藝術及文化推廣人才,提供大專院校在學學生至本會實習學習與研究機會。
二、招募對象
國內外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有服務熱忱、樂於分享、對推廣社福照顧機構高齡長輩參與藝文活動、偏鄉學校接觸科技藝術、社區文化調查、文化小旅行/走讀等藝文平權、地方文化創新推廣等議題有熱情、有興趣者。
三、實習時間:
實習採暑期、學期期間進行為原則,須配合本會業務需要於週末或假日實習,如因業務需要或特殊原因,實習日期得與校方協調後訂定。實習期間與時數如下:
1、學期實習:每周不得少於14小時,實習至少三個月(含)以上,總時數不得少於280小時。
上學期實習期間:112年4月至8月
下學期實習期間:112年9月至113年1月
2、暑假實習:112年7月至8月,實習至少一個月(含)以上,總時數不得少於160小時。
3、實習時間原則為每周一至周五 9:00 至17:00,中午休息 1 小時,或為半天(上午9-12時或下午14-17時)。
四、實習單位及名額
(一)實習名額:每個實習期間招募2位(人數依實際面試結果而定)
(二)實習內容:參與社群行銷、教育文化活動的發想與設計,藝文相關資料收集、文獻資料彙整、專案協助與活動支援、行政工作支援等。主要協助本會推動新北文化平權、新北生活美學、新北文化之路、設計展、府中文化沙龍等相關計畫與活動。
(三)實習結束前須繳交一篇實習心得,字數至少1,500字以上。
。
五、申請流程:
111年2月24日(五)前受理申請,3月辦理書面資料審查與面談,逾期恕不受理。採郵寄方式,申請時應繳交下列資料,並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秘書室 游小姐(請註明「112年實習申請)。
1、實習申請表(附件)
2、自傳(格式不拘,1000字內)
3、實習計畫書(格式不拘,請說明實習目標、為什麼申請到本會實習、預期學習內容)
4、學經歷證明文件
六、實習福利:
七、實習考核
八、實習規範
請參閱112年度簡章、申請表等資訊,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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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新北市文化基金會
承辦人:游佳祺
電話:02-2960-3456 分機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