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實習訊息】財團法人新北市文化基金會112年大專校院實習生招募~開始受理申請

一、目的:

本會為培育藝術及文化推廣人才,提供大專院校在學學生至本會實習學習與研究機會。
 

二、招募對象
國內外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有服務熱忱、樂於分享、對推廣社福照顧機構高齡長輩參與藝文活動、偏鄉學校接觸科技藝術、社區文化調查、文化小旅行/走讀等藝文平權、地方文化創新推廣等議題有熱情、有興趣者。
 
三、實習時間:
實習採暑期、學期期間進行為原則,須配合本會業務需要於週末或假日實習,如因業務需要或特殊原因,實習日期得與校方協調後訂定。實習期間與時數如下:
1、學期實習:每周不得少於14小時,實習至少三個月(含)以上,總時數不得少於280小時。
上學期實習期間:112年4月至8月
下學期實習期間:112年9月至113年1月
2、暑假實習:112年7月至8月,實習至少一個月(含)以上,總時數不得少於160小時。
3、實習時間原則為每周一至周五 9:00 至17:00,中午休息 1 小時,或為半天(上午9-12時或下午14-17時)。

四、實習單位及名額
(一)實習名額:每個實習期間招募2位(人數依實際面試結果而定)
(二)實習內容:參與社群行銷、教育文化活動的發想與設計,藝文相關資料收集、文獻資料彙整、專案協助與活動支援、行政工作支援等。主要協助本會推動新北文化平權、新北生活美學、新北文化之路、設計展、府中文化沙龍等相關計畫與活動。
(三)實習結束前須繳交一篇實習心得,字數至少1,500字以上。

 
五、申請流程:

111年2月24日(五)前受理申請,3月辦理書面資料審查與面談,逾期恕不受理。採郵寄方式,申請時應繳交下列資料,並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秘書室 游小姐(請註明「112年實習申請)。
1、實習申請表(附件)
2、自傳(格式不拘,1000字內)
3、實習計畫書(格式不拘,請說明實習目標、為什麼申請到本會實習、預期學習內容)
4、學經歷證明文件

六、實習福利:

1、實習生到本會實習為學習性質,本會不提供勞健保及勞退、不給付薪酬及福利(津貼、交通、膳宿)。
2、本會提供學生實習期間旅遊平安保險、因辦理活動出差之交通費。
3、實習期間享有府中15一樓餐飲店消費員工折扣優惠(依實際折扣而定)。

七、實習考核

1、實習時數達指定時數及繳交實習心得,並經本會輔導員依實際表現考評,考評分數達60分者,由本會開具實習證明。
2、實習時數達指定時數及繳交實習心得,並經本會輔導員依實際表現考評,考評分數達 80 分者,得給予實習獎勵金新臺幣3,000元。

八、實習規範

1、實習生憑本會發給之識別證進出,應隨身配戴以資識別,實習期滿應繳回。
2、實習生於實習期間應服從本會指定輔導員之指導及考核。
3、實習期間每次出席應確實簽到退,實習時數依實際簽到退時數核計。
4、實習生於本會實習,應遵守本會管理規定,實習期間獲悉本會業務機密,不得洩漏,實習結束後亦同。
5、未經本會許可,不得擅自以各種方式列印、複製、引用以及對外發表本會未經公開發表之所有資料。
6、實習生如有不當或損害本會聲譽或使本會權益受損之行為或洩露公務機密或影響資訊安全,本會有權中止實習並通知就讀學校作適當處理。

 
請參閱112年度簡章、申請表等資訊,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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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新北市文化基金會
承辦人:游佳祺
電話:02-2960-3456 分機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