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實習訊息】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112年大專生暑期實習計畫~開始受理申請~
一、目的: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以下稱「本館」)為強化學生實務専業能力、應用理論、習得職場經驗、建立正確工作態度與職業倫理,提供各大專院校學生(含研究生)至本館實習機會。
二、招募對象
國內外各大專院校學生(含研究所),實習期間須為在學學生,就讀科系與本館業務相關或對博物館研究、典藏、展示、教育及經營管理等相關實務訓練有興趣者
三、實習項目:
博物館教育活動、展場經營觀眾服務、展示、圖書、資訊、數位典藏、生物學組、地質學組及人類學組相關業務等。
四、 實習期間
1、本年度實習時間自112年7月4日至8月31日止。
2、實習以每日8小時(8:30-17:30)為原則,中午休息1小時,假日天數比照人事行政總處行事曆(科學教育組為排班制,該區域實習者採輪休制,須配合於周末實習)。
3、實習期間總時數至少需滿320小時的基本時數,若無法達基本時數,請勿申請。
4、遇請假情形,須事前填寫請假單,如遇臨時情況無法事前辦理請假,亦請當日以電話告知輔導員,俾利實習期間管理考核。
5、實習期間若遇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颱風等不可抗力之因素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各地方政府公告停止辦公及上課規定辦理,如因而未滿基本時數,則依實際時數發給證明
五、 實習之申請及流程:採電子化作業方式申請,申請者請備妥下列文件
1、實習申請表含簡要實習計畫(如附件三)
2、學校職發中心將彙整實習生之申請資料,統一發文至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請有興趣申請實習的同學們,於112年03月24日(五)下午17:00前,將申請資料寄至校窗口信箱(wen02@stu.edu.tw),主旨(申請科博館實習+姓名),逾期將不受理。
3、審核通過後,將於5月15日(一)前於網路上公告錄取名單,並行文惠請各校轉知錄取學生依規定日期辦理報到及實習。
六、實習單位及名額
請參閱附件二、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大專生暑期實習名額表。
七、考核:
1、實習生於實習期間應服從實習輔導員之輔導,實習結束前應繳交實習心得(字數至少1,000字,含建議事項),並於期末參加實習成果發表會,實習心得供輔導員為評核依據。
2、 實習結束後一週內,由各輔導組室單位輔導人員依實習生之實習情況進行評核表填報,評核結果經各輔導組室單位主管簽章確認後,由科學教育組彙整後以公函寄達各申請學校參考。
3、實習達基本時數以上並評核核可者,開立實習證明。
八、備註
1、實習生到館實習為學習服務性質,即不支給薪資、不保險、不提供住宿、無誤餐補助且不享有任何福利。
2、實習生於實習期間於本館所取得資料或文件(含實習報告),如有對外發表之需求者,應先徵得本館同意。
3、實習期間如有不當行為或有損館譽情事者,本館除通知其就讀學校系所外,並得終止其實習資格。
4、經本館各組室單位審查合格後同意來館實習者,不得擅自找人替代。
5、實習期滿需繳回本館識別證,若遺失識別證每份罰款100元,並簽署工作證遺失切結書。
請參閱112年度計畫、名額表及申請表等資訊,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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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承辦人:林幸餘
電話:04-23226940分機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