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告期間:110年3月10日至110年3月24日
- 職缺名稱:移工諮詢員
- 薪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業務督導員進用,起薪3萬5,040元。
- 工作內容:
- 提供在台工作之外國人生活資訊、法令諮詢及移工宗教信仰必要之協助。
- 辦理在台工作之外國人之法令宣導,並舉辦外國人之休閒、文化活動及其他移工管理輔導相關業務等。
- 協助受理在台工作之外國人申訴案件,並就申訴內容處理勞資爭議調處。
- 配合辦理中央主管機關或其他機關依本法移請本局查處之案件,查處、訴願答辯、行政訴訟及後續行政罰鍰作業。
- 協助收容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及持工作簽證之人口販運被害人及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臨時安置及庇護作業。
- 依據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5條規定,辦理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離境驗證及資料統計
- 審核發放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
- 其他依本法得辦理移工業務事項。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檢查範圍:移工諮詢員檢查範圍包含就業服務法相關法令。
- 徵才條件:
- 中、外文精通(印尼文)。
- 具備重型機車或汽車駕照。
-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 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網址:https://typing.tw/)
- 需得合法在台工作。
- 報名方式:本次報名期間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收件截止日為:110年3月24日(與公告截止日同),以郵戳為憑,郵寄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朱小姐收(地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4樓),並於外信封註明為『應徵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印尼語移工諮詢員職缺』。
- 報名文件:前項郵寄之報名文件,需備齊以下資料,一次繳交1式3份,寄送至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4樓就業安全科,並請於封面註明報名移工諮詢員徵選:
- 報名表1份
- 身分證明文件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重型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
- 公務人員履歷表(須登載至現職資料,且詳細完整,同時黏貼照片,並請書寫「簡要自述」同時在填表人欄位親自簽名)。
- 具結書1份。
- 以上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
- 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公告:110年3月31日17時00分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labor.kcg.gov.tw/)
- 甄選日期:於報名資格審查結果一併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labor.kcg.gov.tw/)甄試日期與日程。
- 甄選方式:應試者應於公告指定甄選日期參與電腦打字測驗(每分鐘達15字,錯誤率低於10%為合格),合格者方參與語言測驗,語言測驗出題方式為筆譯(中譯印尼文;印尼文譯中)及口試,總分60分。本局取語言測驗成績前5名者參加面試,並以語言測驗及面試分數評定總成績,其中語言測驗佔總成績60%,面試分數佔總成績40%。
- 錄取人數:本次考試預計錄取正取1名印尼語諮詢員,備取3名印尼語諮詢員。
- 榜示日期及報到:錄取名單經本局核准後公布正取及備取人員,正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指定到職日期向本局辦理報到;倘有正當理由須延後報到情事,應於公告後5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依個案情形審核,惟至遲不得超過1月。逾期未報到,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 如有疑義,可洽本局就業安全科承辦人朱小姐(07-8124613分機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