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實習訊息」高雄市政府111年度暑期提供大學院校學生市政學習計畫~開始受理申請
一、目的:
為有效整合產官學資源,建立公部門與學術研究機構之合作關係,提供大學院校學生參與市政運作之學習與觀摩機會,增進雙方實務與學術經驗交流,特訂定本計畫。
二、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或就讀本市大學院校學生。
三、實習時間:
大學院校暑假期間,學習時數至少達80小時。
四、實習單位及名額
實習內容請詳閱附件暑期實習生名額表(參閱附件三、四)。
五、申請流程:
1、填寫111年度暑期實習申請表(詳如附件二)。
2、學校職發中心將彙整申請者申請資料,統一發文,請有興趣申請實習的同學,請於111年03月18日(五)下午17:00前,將申請資料送交學務處職發中心(行政大樓一樓),並將申請資料電子檔寄至wen02@stu.edu.tw(標題請註明:申請高雄市政府市政學習實習+學號);二項缺一不可。
3.本案經各校申請後統計名額,視本市各機關性質及需求安排媒合,最後學習名單將以本府正式函文通知確認。
備註:
1.相關學生保險由學校自行投保。
2.市政學習期間不支給薪資、津貼、工讀金、膳宿、交通等費用。
3.學生學習完畢,時數達80 小時以上(含)者,以市長名義核發學習證書,惟學習時數以學習生實際參與專案時數核計。
請參閱111年度名額表、申請表等資訊,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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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承辦人:張佳雯
聯絡電話:07-34221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