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實習訊息】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音像紀錄研究所與音像資料保存及展示中心辦理「暑期實習」計畫
一、辦法說明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音像紀錄研究所與音像資料保存及展示中心合作執行「暑期實習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暑期實習將由紀錄所教師群擔任授課及實習審核師資,由保存中心提供實習場所及保存物件供實習生學習所需。
二、實習期間與時數
1. 暑期實習以每年7至8月為主。
2. 以保存中心公告上班日為主,每周約實習5天,周末及國定假日休假。
3. 實習總時數約40至80小時。
4.實習內容請參閱附件二
三、實習申請資格
1. 大專院校學生,大三、大四在學學生優先。
2. 申請實習條件:
a.有意願學習音像資料保存與維護相關知識,對此學門有興趣及熱忱的大專學生。
b.電影、傳播、文化資產保存、藝術史等相關科系學生。
四、津貼與保險
1. 保存中心之暑期實習屬無薪性質,實習生於實習期間之餐食、住宿與交通,皆需學生自理。
2. 紀錄所為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辦理學生團體意外保險。
五、申請實習所需資料:
1.實習生報名表
2.所屬科系老師推薦函。
3.當學期系成績證明或成績單影本
以上三項資料填寫後於111年5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至紀錄所:台南市72045官田區大崎里大崎66號,音像紀錄研究所收,並將個人報名表 Email 至em3115@tnnua.edu.tw 信箱。紀錄所及保存中心將依實習資格進行審查,結果將以書面或email通知。
六、注意事項:
1. 實習生報到時間、地點、課程資料將另發文通知錄取學生。
2. 經本辦法錄取之實習生及其所屬學校,共同簽署實習合約書。
3. 實習結束後,紀錄所及保存中心將留存實習報告,以利後續行政事宜。
相關申請資及辦法,參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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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音像紀錄研究所與音像資料保存及展示中心
聯絡電話:06-6932441
地址:臺南市官田區大崎66號
官網:https://documentary.tnnua.edu.tw/
電子郵件:em3115@tnnua.edu.tw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