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_實習訊息】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3年臺北捷運公司高等教育學生實習計畫」
一、 計畫目標:為吸引優秀人才進入本公司,爰透過實習方式,遴選能認同本公司企業文化且專業能力佳之在學學生 協助其職涯探索及知能養成,並培育捷運專業技術人才。
二、 實習 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學相關系所在學學生 。
三、 實習項目計運務類、遊憩休閒類及資訊類, 如附件1。
四、 實習 內容 :詳如 如附件1 。
五、 實習時間: 每日 共 8 小時 。
(一) 原則為每周一 至周五 9:00 至 18:00 可彈性 1 小時,最早 於 8:00 上班、 17:00 下班,中午休息 1 小時 ;部分實習職務 須配合假日或活動檔期排班 。 若學校尚有學分修習致有縮短每周實習 天數必要者,可於面談時 提出, 視情形調整 。
(二) 必要時配合實習單位需求,調整 實習時間。
六、 實習申請流程
(一) 提出實習申請於11 3 年 6 月 14 日前 備妥下列資料, email 至 e27799@metro.taipei ,主旨註明【 應徵 113 年 高等教育學生實習計畫 申請實習 項目 申請人姓名 】 ,申請資料如下說明:
1. 實習申請書 一份, 詳 如附件 2 親簽欄位未簽名者視同放棄申請 。
2. 各學年成績單掃描檔 ,如就讀該學期尚未完成評分 則 免附 當 學期 成績單 如
申請人為碩士生,另需提供大學期間成績單 。
3. 在學證明或該學期學生證掃描檔 如學生證無蓋印該學期就學註冊章,則提供
在學證明 。
4. 如持有 相關 證照或得獎紀錄,併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5. 上述申請資料惠請合併同一 PDF 檔寄送,該檔案順序為:
(1) 實習申請書。
(2) 各學年成績 單。
(3) 在學證明或該學期學生證掃描檔。
(4) 其他 佐證資料 如 證照或得獎紀錄 。
(二) 進行面試:申請書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後,將通知進行面試,合格後即通知申請人依規定時間報到並開始實習。
七、 實習評鑑
(一) 實習結束後將進行評鑑,採出席狀況 ( 、 實習 表現 ( 及專題報告 (其中專題報告係就公司現有營運資料擬訂專題,請實習生運用學校所學工具進行分析及專題報告撰寫 。
(二) 前述 實習評鑑總成績達 70 分以上,將核發相關 實習 證明 予實習生 。
八、 實習地點:捷運行政大樓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 2 段 48 巷 7 號 或 實習單位指派之地點 。
九、 實習規範
(一) 實習生 有 下列情 事之一 者,本公司得終 止其實習:
1. 實習期限未滿而擅自中 止實習工作者。
2. 無故缺席達 3 小時 含 以上或 請假時數 含事、病假 達實習總時數 1/3( 含 以上。
3. 洩露公務機密或影響資訊安全。4. 其他不當行為影響本公司聲譽 或使公司權益受損 。
(二) 於實習前 雙方 須簽定 實習 契約。除以上規範外,雙方之權利義務,悉依 實習契約規定辦理。
十、 實習薪資及福利
(一) 大學生 以時薪 1 9 0 元計 、研究生以時薪 2 1 0 元計 ,並準用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投保 勞健保及提繳勞退 。
(二) 實習期間 本公司 無 提供膳宿、交通工具 。
十一、 本 公司聯絡窗口人力
資源處組織發展 課 楊 先生 電話: 0 2 2536 3001 分機 85 34 。 email:e27799@metro.taipei ;或陳 課長 ,分機 854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