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工讀訊息」彰化縣政府110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一、目的:

為提供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機,一方面補充家計及學費,另一方面協助其從工作中建立正確的工作習慣及價值觀,以為未來正式踏入職場作充分準備,特辦理本方案。

二、工讀期間為:1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三、錄取名額:153名

四、資格條件(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請詳閱簡章第二點資格條件

五、薪資待遇:新台幣24,000元/元,依勞基法規定之基本工資。
 

六、工讀地點:彰化縣政府及所屬機關。

七、報名方式與日期:

(一)報名方式:

1.採通信報名,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至彰縣政府勞工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labor.chcg.gov.tw)「路徑:彰化縣政府勞工處網站首頁訊息中心」。填妥報名表件個人資料後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掛號郵寄至各用人單位【請參閱簡章中之「110年度彰化縣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用人需求一覽表」之報名郵寄地址】,信封上請註明「報名大專青年暑期工讀」。

2每人催限報名1個工讀用人單位,如發現重複報名則取消其報名資格。

(二)報名日期:自110年4月28日(星期三)起至110年5月11日(星期二)止(以寄件日之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八、辦理方式:

(一)資格審查:

於受理報名後進行資格審查,並於110年5月26日(星期三)前將符合資格名單公告於彰化縣政府勞工處網站,(網址:http:/llabor.chcg.gov.tw)路徑:化縣政府處網站首頁訊息中心。

(二)公開抽籤:

1.抽籤日期:110年6月7日(星期一)上午10時於彰化縣政府第一議室辦理
2.抽籤方式:

(1)用人單位工讀錄取名額劃分為二分之一,一半名額由特定對象符合資格者抽籤列為正取人員,其餘名額由未錄取之特定對象與一般對象共同抽籤,依序抽出正取及備取人員。

(2)如用人單位取名額為單數,則錄取名額劃分二分之一後,多數名額分配予特定對象,其餘名額由未錄取之特定對象與一般對象共同抽錢,依序抽出正取及備取人員。
3.抽籤當日由本府政風人員監督,全場錄音錄影,同時開放民眾自由入場監督抽籤流程。

 

九、錄取名單公布:預計於公開抽籤後一週內公布於彰化縣政府勞工處網站,(網址:http:/llabor.chcg.gov.tw)「路徑彰化縣政府勞工處網站首頁訊息心」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寄發通知,並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任何異議。

相關報到時間及應攜帶之文件,請詳閱簡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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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詢單位:彰化縣政府勞工處青年發展暨就業服務科
服務電話:04-753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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